审计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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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21
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审计处工作职责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精神。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在学院主管领导的指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根据教育厅安排对学院的财务计划(经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3、负责对校办产业、后勤服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制定及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
4、对学院及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进行审计监督。
5、对学院的财产、物资的管理、使用效益及增加、减少、报废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严重侵占国家和集体财产,损失浪费等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6、负责对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开工和竣工验收的审计,并对其过程及预算、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7、负责对学院零星基建与维修工程预、决算的审计。
 8、负责对学院有关中层领导干部、企业单位的厂长(经理)、独立核算单位的负责                                                                                                                                                                         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9、负责学院对内对外重大投资项目、合作项目、基建工程、维修工程、设备采购等有关经济合同实行审计监督。
10、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对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的,负责联系并做好协助工作。
11、负责本处人员的政治思想、廉政建设教育、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负责本处人员的后续教育与资格培训,不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12、做好审计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审计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
2、参与学院有关重要财经规章制度的拟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起草和制订学院有关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4、组织起草和制订审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5、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计划;审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及处理建议,报院领导审批。
6、对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需要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的,负责联系工作。
7、负责本处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布置、检查本处人员的日常工作,负责业绩考核,主持安排全处人员及时参加各类活动和会议;平时关心员工的困难。
9、组织安排本处人员的后续教育、业务培训和理论研讨工作。
10、对学院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同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1、遵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学院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对审计项目的复核工作及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处长做好业务培训及研讨工作。
3、指导审计员做好各项档案的管理和相关保密工作。
4、对审计项目全面负责、保证审计质量;对完成的工作做出文字报告或说明。
5、负责审计项目的方案编制、人员分工及进度控制,负责对审计员审计工作的检查。
6、负责审计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沟通和协调;负责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处理建议的复核及档案的整理工作。 
7、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审计线索,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处长反映。
8、做好与职工的协调沟通及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好员工的文体活动,关心员工困难。
9、遵守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学院劳动纪律,加强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10、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全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实施开工前审计;重大基建工程项目有教育厅审计。
2、负责对全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对内对外重大投资、合作项目、设备采购等有关经济合同实行审计监督。
3、 负责并安排兼职审计人员对全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及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包括标底工作量编制、隐蔽工程量审核、变更项目、工程进度预付款的审计监督。
4、 负责做好新校区建设跟踪审计及对学校基建工程的委托审计工作。
5、负责对基建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及调研的过程进行审计、并对有关基建事项提供审计咨询。
6、 对学院的财产、物资管理、使用效益、增减和报废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严重侵占国家和集体财产,损失浪费等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7、负责所审项目审计底稿的整理、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处理建议的撰写及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9、遵守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学院劳动纪律,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财务审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学院的财务计划(经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2、负责对校办产业、后勤服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制定及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
3、对学院后勤社会化、产业改制等重大经济事项或学院领导指定的经济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调研、调查。
4、对学院及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进行审计监督。
5、经院主管领导授权,负责对学院有关中层干部、校属企业单位的厂长(经理)、独立核算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经院主管领导授权,对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的,搞好协作工作。
7、负责对有关财务、经济活动事项提供审计咨询。
8、负责所审项目审计底稿的整理、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及处理建议的撰写,并做好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
9、遵守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学院劳动纪律,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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